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偿付能力不足 四险企或收到保监会监管函

2013-03-20 分享到:

  3月14日,保监会在其官网披露了最新的监管动态。因偿付能力问题,长城人寿、幸福人寿、合众人寿和昆仑健康保险四家公司收到了保监会的监管函,都被叫停新设分支机构,其中幸福人寿还被要求自3月20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。
  据唐山医疗保险了解,四家公司中,幸福人寿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8.06%,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类公司,不仅被暂停新的分支机构批设,更被责令自2013年3月20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,不过续期业务不受此限制。
  按照现行规定,保监会将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分为三类: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%的,属于偿付能力充足II类,可以正常地开展业务;100%-150%之间,属于偿付能力充足I类,将会被列为关注类公司;如果低于100%,属于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,是保监会的重点监管对象。四家被监管保险公司中,除昆仑健康之外,其余三家均设有湖南分公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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